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7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422,006.35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大陆 A 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跨境
资产配置,重点投资沪港深股票市场中的支柱行业和
蓝筹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
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
处阶段。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
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沪深 A 股、港
股、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等权益类、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和现
金资产分布的实时监控,根据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
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
金的风险评估进行灵活调整。在各类资产中,根据其
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在基金投资
组合中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沪
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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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783 01078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3,985,275.10 份 22,436,731.2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C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94% 1.81% 3.51% 1.34% 4.43% 0.47%
过去六个月 14.95% 1.59% 12.50% 1.20% 2.45% 0.39%
过去一年 26.05% 1.84% 24.77% 1.07% 1.28%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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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年 -23.56% 1.73% 12.23% 1.02% -35.79% 0.71%
自基金合同
-24.28% 1.69% 2.63% 1.02% -26.91% 0.67%
生效起至今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C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87% 1.81% 3.51% 1.34% 4.36% 0.47%
过去六个月 14.82% 1.59% 12.50% 1.20% 2.32% 0.39%
过去一年 25.73% 1.84% 24.77% 1.07% 0.96% 0.77%
过去三年 -24.14% 1.73% 12.23% 1.02% -36.37% 0.71%
自基金合同
-25.14% 1.69% 2.63% 1.02% -27.77% 0.67%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
率×10%。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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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
间已满一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
定。图示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硕士,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于浦
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自贸区研究室担任
研究助理;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
于银联国际财务部担任账务核算岗;
本基金的 2024 年 12 月
施俊峰 - 5年 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于德邦证券
基金经理 20 日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所行政岗、研究
所研究副经理、研究所研究经理、产研
中心研究经理;2021 年 6 月加入德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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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
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
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
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今年以来,港股市场表现十分强劲,恒生指数与恒生科技指数均实现显著上涨。与 A 股相
比,港股的成长股和红利股表现更加出色,尤其是自 2024 年 11 月中旬以来,港股相对于 A 股展
现出更强的上涨动力。AH 股溢价指数也在持续收敛,表明港股估值正在逐步修复。与此同时,
港股 IPO 市场也迎来了热潮,A 股公司赴港上市的步伐加快,“A to H”趋势明显。这种现象受
到政策利好、企业全球扩张以及港股市场流动性改善等多方面因素的推动。短期来看,这有助于
进一步缩小 AH 股之间的价差并推动港股走强;长远而言,则有助于企业借助国际化的融资平台
提升其全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在产品运作上,我们更关注的是稳定持续地给持有人提供收益,我们选择了红利加的策略,
在核心仓位上保持高股息的特性,选择银行、环保、非银等稳定提供股息,且受益于 AH 股溢价
率收敛的估值修复。卫星仓位上,我们阶段性的做行业轮动,试图抓住市场上的 beta 增强板
块,在硬科技、互联网、新消费等领域做了仓位配置,在风格轮动加快的过程中,提供了红利板
块以外的收益来源。往后我们还将会继续坚持既定策略,通过总体仓位体现我们对于市场的观
点,在核心仓位和卫星仓位两端寻找具备超额的配置机会,港股市场的活跃度保障了当前投资机
会的持续性。
截至本报告期末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0.7572 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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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51%。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其中:股票 46,980,774.45 81.08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46,980,774.45 元,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81.4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5,769,269.29 10.00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4,378,073.70 7.59
日常消费品 3,077,375.28 5.34
能源 1,715,833.93 2.97
金融 16,732,549.81 29.01
医疗保健 36,882.59 0.06
工业 2,515,522.88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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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2,810,447.52 4.87
通信服务 4,272,656.28 7.41
公用事业 5,670,140.32 9.83
房地产 2,022.85 0.00
合计 46,980,774.45 81.46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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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分行或支行存在押品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三
查”不到位;贴现业务交易背景审查不严;未按规定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支付管理;违规提高存
款利率,吸收存款;存贷挂钩;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规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未按照项目
进度放款;违规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同业投资资金用于股本权
益性投资、银承保证金来源于本行信贷资金、票据贴现业务授信审查不尽职、集团客户信用证业
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尽职、并购贷款审查失职、贷款风险管控严重缺失;部分非现场监管统
计数据与事实不符;违规收取受托支付划拨费;办理保函业务不审慎;分支机构违规对同业投资
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理财投资非标业务风险管理不尽职等;违规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
登记;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互联网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
金被挪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未核查贷款用途、虚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派出机构处罚。
被查处)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行政处罚,罚款 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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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分行或支行存在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
途使用;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违规办理货物贸易收汇;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未
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办理资本金入账登记时间晚于资本金结汇时间违
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代销保险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办理
结汇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未按项目进度放款;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内控管理
不严;超标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信用卡分期业务电话营销不规范;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
符;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经常项目业务时,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
性进行合理审查;以贷转存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规办
理资本金收汇业务;违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结汇业务;个别人员在销售基金时,不具备基金从业
资格;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全面落实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规定;未经客户授权违规开立个人
账户;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
按规定加强账户监测;虚增存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及上述机构的派出机构处罚。
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本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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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4,400,570.52 23,723,858.8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30,705.10 465,258.0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46,000.52 1,752,385.6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985,275.10 22,436,731.2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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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 198 号万硕大厦 A 栋 25 楼。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亦可通过公司网
站查询,公司网址为 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1-778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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